为引导和激励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加强质量管理,做大做优做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邯山区委、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邯山发〔2018〕13号)和邯山区政府《邯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邯山政字〔2018〕139号)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首届邯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邯山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邯山区行政区域内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中优秀骨干企业(组织)或个人,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1、在邯山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3年以上;
2、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良好经营绩效和做出突出社会贡献;
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区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凡有《邯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组织或个人,不得申报邯山区政府质量奖。
三、评审标准
邯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邯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评审规范等。
四、申报和评审要求
1、申报。凡符合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填写《邯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按照评审标准和填报要求撰写组织自评报告或个人先进事迹。同时提供经相关部门验证确认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区质评办。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2、受理。邯山区政府质量奖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报组织(个人)反馈。
3、评审。相关专家评审组依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19580)等组织评审。
4、公布表彰。对获得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个人,由邯山区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并向获奖组织、个人颁发政府质量奖(组织奖)、政府质量奖(个人奖)奖牌、证书和奖金。
五、相关事宜
1、政府质量奖的评定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开展评定工作。
2、《邯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可登陆邯山区人民政府官网(www.hdhs.gov.cn),经首页-专题栏目-质量强区板块下载。
联系地址:邯山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李春香 杨佳琪 岳 伟
联系电话:0310—6038025
邮 箱:hdxzlglk@163.com
邯山区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附件:邯山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