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4515
发布机构: 邯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称: 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邯山政字〔2024〕20号
主题分类: 司法
体裁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效力状态: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就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按时向区政府提交决策草案。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承办单位不得提请区政府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法治政府示范城市创建和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
四、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邯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备注 |
1 |
邯山区新基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3年遗留 |
2 |
邯山区综合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工业园区 |
2023年遗留 |
3 |
邯山区城市排涝提升能力工程 |
区水利局 |
|
4 |
邯山区智慧水利项目 |
区水利局 |
|